发布日期:2022-08-03 14:35:40 【阅读次数:】
随着“互联网+医药”的迅猛发展,药品信息更加透明化,为维护公司产品价格体系,加强渠道管控,规范各类经销商的电商销售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一、贴牌品规不在本规定范围内。
二、根据当前主流电商模式,零售电商平台的管控主要以淘宝、京东、拼多多、药房网、美团为主;批发电商平台的管控主要以药师帮为主。
三、控销品种严禁挂网。
四、辅助品种在零售电商平台上售卖的必须按公司统一零售价格标价展示及销售。
五、药师帮等批发电商平台上严禁标价展示及销售本规定管控品种。
六、违规处罚
1.违规网店的责任区域划分按公司销售管理区域归属,省区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辅助品种低价挂网一经发现限期责令整改,对一直未整改到位或重复违规的一律停止发货,凡公司网上购回的,责任办事处按照公司规定的零售价格进行回购。
3.控销品种省区日常自查自纠,如有发现,公司将采取网上购回,责任办事处按照公司规定的零售价格进行回购(网购价格高于零售价格的按网购价格回购),并对省区负责人按1000元/每品种/次进行处罚,再次上架销售的一律停止发货。
七、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版权所有:四川泰华堂制药有限公司 蜀ICP备16017028号-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川)-非经营性-2023-0062 a:1:{s:5:"value";s:51:"a:1:{s:5:"value";s:25:"a:1:{s:5:"value";s:0:"";}";}";}
“本网站不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免责条款